1、消防排煙風機選擇的主要控制參數有工作溫度、風量、壓力、結束率、噪音、電機輸出、轉速、軸輸出。
2、介質溫度在85℃以下時,排風機必須能長時間正常運轉。
3、排煙風機應可靠。當輸送介質溫度為280℃時,連續運行30分鐘,即使介質溫度冷卻到環境溫度也能繼續正常運行。
4、在額定轉速下,在工作區域內,測得的呼吸機壓力曲線和手冊中描述的曲線必須滿足以下要求:
a) 在軸流排風機規定的流量下,對應壓力值的偏差為±5%。
b) 離心排風機在規定流量下的壓力偏差為±5%。
5、排煙風機在手冊所述工況下的特定噪聲限值必須滿足JB/T8690-1998的要求。
6、排煙風機可以是普通鋼質離心風機或排煙軸流風機。排風機規格符合《摩天大樓防火設計標準》。排煙風機小風量為7200米/小時,大風量不宜超過6萬米/小時(指排煙區大風量)。
7、排風扇的風量應根據所需風量值,增加剩余風量的10%~20%以上。
8、防煙增壓通風系統的風壓值應根據排煙系統的不利回路計算,防煙樓梯的殘壓值為40-50Pa。前室、共用前室、消防電梯前室、疏散樓層等內部殘壓值為25~30Pa。
9、滅火風機必須符合現行標準JB/T10281-2001《滅火風機技術要求》。
10、排煙系統風機宜設置為一尾一頭。排氣扇的位置必須在排氣區的同一層或上方。